问题 | 起诉离婚第一次不判后第二次间隔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原告诉请首次提出离婚诉讼后,因未能得到法官的宣告离婚而需要重新发起上诉时,除非有新的事由和原因出现,否则,必须等待至少6个月以上的期间才可以再度提出。
然而,假如确实存在诸如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重婚等极不道德,甚至是构成犯罪的恶劣行为,又或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状况发生了重大且不可逆转的改变等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便无需受制于上述6个月的期限约束。 值得强调的是,即使是在原告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庭仍然有权依据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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