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收到的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过程中,被起诉人往往会受到由法院传送的诸如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起诉书副本内载明了原告提出离婚请求的缘由以及其所期望达成的诉求结果等核心内容。 而应诉通知书则向被告详细阐述了他/她在整个法律诉讼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与必须承担的责任。 举证通知书将明确规定举证的期限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最后,开庭传票则会详细告知被告开庭的具体日期、时间以及地点等重要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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