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之际,需提交如下必要材料:
首先,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起诉状,其中应详细列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础信息、明确且具体的离婚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解释; 其次,将原告的身份证件、户籍簿及其复印件递交至法院作为底档备查; 再次,需出示结婚证书以进一步证实婚姻关系确实存在并经国家公证机关确认其合法性; 此外,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资料,例如展现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不忠于婚姻、长期分居等事实情况的证据; 若牵涉到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则需提供该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簿等相关文件; 最后,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事宜,则需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材料,诸如房屋产权证明、车辆有效行驶证等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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