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之时,一般需筹备如下关键性文件证据:
首先是结婚证,以证实婚姻关系确实存在; 其次是个人身份证件,用以确保主张方的准确身份; 再者,为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例如家庭暴力事件的报警记录、涉及婚外情的相关证据等等; 此外,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证据也应被考虑在内,例如子女的出生证明文件、自身具有抚养能力的相关例证等;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证据也不可忽视,例如房产所有权证书、车辆驾驶执照以及银行存款交易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