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没有判离婚又要等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未能获得法律许可而需要等候六个月再行起诉的规定,实际上这个时间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若在此期间发生了新的情况或有新的理由支持,那么就不应该受到六个月期限的束缚。 在这段等待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当竭尽全力去解决那些引发离婚纷争的问题。 当再次提起诉讼之时,法院将会全面权衡包括夫妻情感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在内的诸多因素,然后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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