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不判离婚如何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初审未能裁决离婚事宜,还望耐心等待。
按照常规流程,您可在初审判决生效之日起满六个月之后再度提交离婚诉请。 在此期间内,恳请您努力收集对己方更为有力的证据,诸如能够确凿证明夫妻情感已经达到无法修复程度、另一半存在严重过错等关键事实。 同时,请务必对自身的诉求及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无误。 如若有适当机会,建议尝试与对方展开深入沟通与协商,看能否就分歧问题得到共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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