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一年二次诉讼离婚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原被告已经分居长达一年的时间并且进行了两次离婚诉讼后,法官有较高的概率判定夫妻离婚,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确定性的结果。
决定法院判令是否准许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对其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作出明确判断。 当能够充分证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合而处于分居状态已经达到整整一年的期限,并且在第二次诉讼过程中,双方的关系仍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改善时,法院往往会更倾向于做出离婚的判决。 但是,如果涉及到其他更为复杂的因素,例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能得到妥善处理,或者对方坚决反对离婚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婚姻感情尚未破裂,那么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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