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起诉离婚在哪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在中国提起离婚之诉的规定指出,通常情况下,离婚争议应向被告方的常驻居民地所属的基础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若被告方的常驻居民地与实际居住地并不一致,则应由实际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所谓“实际居住地”,是指当事人自离开其常驻居民地起直至起诉之日止,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区,但当事人因病住院治疗的场所则不在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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