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之际,即使另一方当事人坚决表示不愿意离婚,但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做出离婚判决的几率通常相对较高,然而并不是绝对性地要求必须遂愿。
具体来说,法院将会从多角度出发,全方位审视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是否已经确实破裂,是否有任何重归于好的可能,以及当前双方关系的实际状态等等。 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且无法再通过任何方式修复,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