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受到对方提出的离婚诉讼之后,您应当着手准备以下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材料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情况:
首当其冲的是收集并且核实能够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真实情况的各种证明文件,诸如往来信件、电话短信等,这些都能够让法院充分了解并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严重破裂。 其次,需要收集财产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房产证、机动车辆登记证、存款证明等,进一步明确共同财产的种类与数量及其变化情况。 此外,还需准备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的相关证明文件,比如孩子们的出生证明、庭审中能够证明自己具备养育孩子们的经济能力及教育环境的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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