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是先电话通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通常并不会首先接到电话通知。
一旦法院接受了离婚诉讼的申请,他们将立即着手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向被告发出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在内的各种法律文书,这些文件主要通过邮政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传递给被告。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先行与被告取得电话联系,以确定其准确的送达地址和其他相关信息,但这种做法并非必须进行的正常诉讼流程阶段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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