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到手1年了生效书可以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判决书正式奏效之后,实际上并不需要再次领取生效证明书。
离婚判决书自获得之日起,只要经过法定的上诉期限并且未有任何上诉发生即视为有效。 如果您已经成功取得离婚判决书满一周年之久,而且在此期间并无任何人对于此份判决提出上诉,那就意味着这一判决书早已经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大可不必为了获取生效证书而再次进行额外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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