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应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接到关于离婚的诉状时,首要任务是在保持理智和客观的前提下全面审慎地研读诉讼请求和理由部分。
在此过程中,务必积极搜集有利于自身权益主张的证据材料,如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尚未完全破裂的相关证据、家庭财产具体状况以及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中个人具备更为适宜条件的证据等等。 接下来需要精心撰写辩护状,应确保其中所表达的观点和立场清晰明确。 倘若情况较为复杂或者涉及到专业领域知识较深的内容,可以考虑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获得更好的维护权益效果,亦即选择雇佣一位资深的律师作为代理人来代理本次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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