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协调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离婚所需的协调时间,并无固定的规范或标准可循。
通常情况下,一旦法院收到关于离婚的诉状,便会立即着手安排调解,这一环节常在一至两个月之内得以实施。 然而,考虑到案件数量繁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配合程度等诸多因素,实际的调解进度亦有可能受到影响。 若双方在争议问题上分歧较小且愿意积极参与调解工作,那么调解进程或许能够较为迅速地推进; 反之,若双方矛盾尖锐且配合度不高,那么调解过程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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