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怎样容易受理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使得法院能够较为轻松地接受离婚诉求,关键在于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以证明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例如,当另一半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沉溺于赌博或者吸食毒品且此类不良行为始终无法矫正等等情况时,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 在提出离婚诉讼之前,还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撰写起诉状,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关于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方面的相关证据等资料。 值得强调的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须如期亲自出庭应诉答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