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离婚官司会传唤第三者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普通的案件中,公民离婚诉讼往往并不会直接地传唤第三者作为被告或证人。
在离婚案件这一特定类型的纠纷中,司法机构主要关注和审理的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两者之间的婚姻状况、财产分配以及儿童监护权等相关事宜。 除非出现了第三者的行为与其所涉的关键议题具有显著且重大的相关性,如涉嫌对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进行非法转移或者干涉到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问题,否则他们通常不会被传唤出庭作证或接受询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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