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民事判决书有效期是多少年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裁判文书的效力期限问题,判决书自做出且生效之日起便持续有效,并不存在所谓的有效期之说。
已经生效的离婚民事判决拥有着深远的影响力,它对于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的判定具有既定明确性,即被称为明确的确定力; 同时,判决的约束力也不容忽视,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司法机构,均需严格依照其判决内容行事,不得违反,这就是所指的拘束力; 再者,执行力作为判决效力的重要体现,在判决中若涉及需要执行的部分内容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此乃执行力的本质所在。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原判决已经做出且生效,在后续过程中仍有可能遇到新的事实情况或是新增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进而影响到判决得以顺利执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原判决失去了其有效性,相反,可能需要通过再审等法律程序来对原判决进行适当的调整与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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