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的立案程序完成之后,当事人仍然享有撤回起诉的权利。
撤回起诉属于原告所享有的一种诉讼权利。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撤回起诉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向上诉法院提出申请。
经上诉法院在审查核实之后,若确定符合撤回起诉的各项条件,将依法批准并下达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判指令。
然而,如果撤回起诉并非基于双方已达成和解或者存在其他合理原因,那么在未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上的时间限制。
例如,若无新的事实情况或者法律依据,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上诉法院将不予受理。
但是,对于被告提起的离婚诉讼,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总而言之,在离婚立案后选择撤回起诉,必须审慎权衡各方面因素后再做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