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证据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所涉及的证据要求具备合法性、关联性以及真实性的特质。
首先,关于证据的取得过程,其无疑需要保持绝对的合法性,即在收集及采纳的每一个环节都应符合法律明文规定,这是证据赖以立足的基础。 其次,证据与离婚纠纷所涵盖的重点议题之间必有关联,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关联性”原则,只有这样的证据才能真正为诉讼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最后,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非经过人为篡改或者编造的虚假信息,这是对证据最基本的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例如保证书、财产分割协议等)、实物证据(如与外遇行为相关的物品)、音像资料(如电话录音、监控录像等等)、证人证言等多元化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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