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需要做什么准备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接到法院关于离婚诉讼的通知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冷静下来,深思熟虑自身对于这份婚姻关系的真实想法及态度。
倘若仍坚持维护现有婚姻关系,当事人此时应当积极备战,整理出能够支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观点的有力证据,例如在共同生活期间所拍摄的照片、写下的文字交流记录等多种形式的资料。 当然,若您已经下定决心结束婚姻关系,则应关注并梳理清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与债务状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各类资产,以及相关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和债务凭证。 此外,还需深入思考关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归属问题,收集整理所有彰显自身具备有利条件抚养子女的实证性证据,诸如收入证明材料、与孩子相处的时间日志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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