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证件材料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正式启动离婚诉讼程序前,请您务必准备齐全下列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
首先是一份详尽阐述您个人离婚主张以及具体事实依据与缘由的《起诉书》;
其次,您与对方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第三,用以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结婚证书》;
第四,若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则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最后,关于财产分割事宜,例如房屋所有权证、机动车驾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等。
此外,如果有任何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婚外情的证据等,也请您一并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2 8: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