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分居两年后离婚具体事项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夫妇若已处于长期分居状态长达两年之久,那么这便是法院在作出判决是否离婚所应考量的一项重要因素。
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出示相关证据证实当事人之间的分居确实源自于感情上无法调和的矛盾,并且经过法院的调解后仍旧未能达到和解效果,那么依据这种情形,法院便应该批准离婚申请。 然而,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是由于感情上的问题,同时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这个说法,例如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第三方证人的证词、居住地的证明文件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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