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能否提反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纠纷的案件中,一般的原则是不允许提起反诉之诉的。
因为离婚诉讼被视为综合性的诉讼程序,其中包括了解除夫妻关系、确定子女抚养权、以及进行财产分割等诸多领域。 然而,反诉的主要目的往往是为了对抗或者抵消原本诉求的影响力,但是对于离婚纠纷这种特殊性质的案件来说,反诉程序并不便于实施。 原因在于,离婚纠纷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这个关键性的诉求无法通过反诉的方式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