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在哪里起诉都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的审理起诉问题,并非任何地点均可进行。
通常而言,离婚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规则,即原则上由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为案件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当被告的户籍地与其长期居住地不一致时,则以其长期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被告下落不明、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告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亦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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