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分居两年了一次能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诉讼请求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已经分居了长达两年后,此种情况并不必然能够保证一次性获得离婚判决。
实际上,法院在做出离婚判决时,其关键依据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确实已经达到破裂程度。 虽然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衡量感情破裂的一项重要参考指标,然而它并非是决定性的唯一要素。 若您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由于感情不合而导致的分居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并且双方之间已经无法再恢复良好的关系,那么获得离婚判决的可能性将会相对较高。 但是,如果对方能够举证证明仍然存在感情基础,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对离婚判决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那么也有可能不会被判定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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