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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精神病的能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个体来说,他们同样享有婚姻自由权,然而这其中涉及到的问题及处理手段相较于普通情况要更为复杂。
若在此过程中,患者的病情保持相对稳定,使其能够明确地表达自身的意愿,那么在法律层面上,离婚程序与健康人群并无太大差异。
然而,倘若患者的病情严重至无法清晰表达个人意愿,则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代表患者处理相关的离婚事务。
然而,在法院进行裁决时,必须充分顾及到患者的权益以及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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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22: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