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分居几年可以判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情感出现裂痕且已经达到了分居两年这个阶段,经过调解后依然无法挽回的婚姻状况下,人民法院应依法准许其离婚。
但是这里要强调的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是由于感情不和所导致,而且这种分居状态必须是无间断地持续下去的。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虽然分居对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起着重要作用,但它并非离婚的唯一必备条件,人民法院在离婚判定的过程中,还会结合其他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