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男方主张离婚,然而女方却表示反对,那么男方有权通过诉讼手段来寻求法律裁决。
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感情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和深入评估,以判断其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若男方无法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有可能不予以支持该离婚请求并作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然而,若在首次判决未被批准离婚之后,男女双方再度分居满一年后,男方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法院应依法准予离婚。 此外,如若存在家庭暴力、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等严重过错行为,这无疑将对法院的判决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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