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才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妇间一方启动离婚程序的常见理由可概括如下:
如一方涉及到严重的婚姻不忠行为,例如重婚或与第三者非法同居; 在家庭关系中表现出暴力倾向或实施过虐待、遗弃配偶等恶劣行径; 有着长时间的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由于情感上的矛盾而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当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或者在经过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离婚之后,若双方仍处于分居状态超过一年,那么其中一方可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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