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精神病离婚怎么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双方当事人之一因患精神疾病而影响离婚程序处理时,应考虑到该情况所带来的复杂程度。
若此方属于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当其精神状况恢复正常之时,可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离婚共识,并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然而,对于无法自主控制意识以及独立判断自我行为能力的严重精神疾患患者而言,唯一合法有效的途径便是通过法律诉讼来实现离婚目的。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实际病情及权益,并为其指派法定代理人协助参与诉讼活动。 此外,若患病一方在生活上存在经济困难,另一方则有可能被要求提供适当的经济援助以供对方维持日常生计所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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