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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离婚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精神疾病者离婚事宜相对较为复杂而需审慎处理。
对于间歇性发作的精神病症者而言,在他们的精神状态处于相对稳定时期时,依然享有行使离婚权利以及行为能力之责。
然而,若精神疾病已经严重影响当事人完全无法自行辨识自身行为之时,欲提出离婚请求,首先须变更现有监护人为代理监护人,并由继任监护人代为向法庭提请离婚诉讼。
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判断离婚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于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倘若精神疾病确实导致了夫妻感情的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改善,那么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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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4: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