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交下列各项必要资料:
分别为对方和您本人的身份证件,离婚证书,以及由您们签署的离婚协议(若选择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或经由法院裁决的判决书与裁定书(若选择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始文件等。 以上所列资料将被用来确认您们各自的身份信息,以及显示离婚这一既定事实的真实性,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该套房房产的产权分配状况。 当您们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务必亲自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如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亲自出席,则可能需要提供经过公正机关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替代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