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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提出的离婚怎么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对女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时,若双方能够就相关事宜达到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则可按此协议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离婚申请,继而经由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法定代表人需亲自至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书。
然而,如果未能达成协商一致,女方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将会对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进行细致的审查评估,并据此作出解除婚姻关系或者维持夫妻关系的终审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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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3: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