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开庭几次可以自动判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的审理,开庭次数并非是直接影响离婚宣判结果的因素。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主要依据的是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已经实际破裂。 若能提供充分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一观点,如某一方当事人涉及到诸如重婚罪、家庭暴力事件、或者赌博成瘾等严重行为错误,那么一次开庭过程中便可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是证据方面有所欠缺,那么可能就需要经过数轮的开庭环节,以便对相关事实进行更全面的调查和掌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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