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协议离婚流程如何办理手续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民政部门的离婚手续办理流程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夫妻双方须共同前往其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出离婚申请,并递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等。 其次,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将针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与证件,进行严格细致的核查工作,一旦认定符合离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便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此后,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的第30天,无论是哪一位伴侣,若不愿离婚,均可向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样地,在满30日后的同一时期内,凡是未能亲自至婚姻登记管理机构申报领取离婚证的,都被视作已经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在确认符合条件之后,会依法为双方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