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什么情况可以立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需通过离婚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几种情形通常可作为法定立案依据:
当夫妻中有任意一方坚定主张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时,例如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或者重婚现象; 又或者是实施了针对另一半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行为,包括虐待以及遗弃; 再者,如果有任何一方沉溺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仍未改正; 最后,若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双方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亦可作为立案依据。 此外,若其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同样应予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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