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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据提供什么材料给对方父母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时,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向对方的父母提供任何证据材料。
因为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到的是夫妻双方之间的纷争,因此,证据应当直接提交给法院或者对方当事人。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离婚证据类型:
首先是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等等;
其次是与财产相关的证据,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流水账单等等;
最后是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证据,例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文件、以及自身具备更好的抚养条件的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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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19: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