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能不能不出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在离婚诉讼案中,双方法律主体均应亲身出庭以进行法律程序。
然而,对于某些特定情形,当事人无需亲自出席法庭亦可。 例如,如果当事人因年龄、精神状况或身体残疾等因素导致缺乏独立行为能力,其指定的监护人可以代替他们出席。 其次,若由于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控的外部环境而无法亲自到场,并且已经用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请求,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也无需亲自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