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不离婚后多久能再次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经过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否定了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并且在此之后并未发现新的情况或理由使得原有的离婚主张值得被重新审视,那么在六个月的期限内,作为离婚诉讼申请人的原告再次提起诉讼时,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然而,假如在这六个月的期间内出现了新的情况或理由,或是作为被告的一方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就不再受限于之前所规定的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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