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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分居证据有哪些要求和条件要求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诉讼离婚过程中,提供分居证据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
首先,需具备清晰且具体的时间起始及终止证明,例如,可通过展示租房合同、所在地居委会或物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分居的确切日期与持续期限。
其次,所提交的证据应能够充分反映出原被告双方确实处于长期且稳定的分离居住、各自独立生活的状态,如双方之间的通信往来记录中涉及到分居事宜的表述,亦或是来自邻里亲朋的证人证言等。
此外,所提供的证据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原则,即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并收集而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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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9: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