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规定要求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申请民事讼诉离婚时,往往需要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首先,若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涉及到重婚或与他人进行非法男女关系的行为;
其次是,若家庭内部出现了实施暴力对待或残忍对待;
第三类情况是,若存在常念赌博、滥用药物等不良习惯并且屡教不改;
第四种情况是,若由于情感不合而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因素。
倘若其中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话,应该得到法庭的批准。
然而,如果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定不准许离婚,但双方在之后的生活中仍然保持分居状态长达一年以上,此时,若其中一方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也应得到法庭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8 17: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