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多久告知对方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民事案件的上诉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以后,司法部门会根据法律程序在接到书面文件后的第五日之内,立即将该起诉状的副本送至被告人处。
紧接着,被告人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第二个工作日算起,必须在总共不超过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答辩状。 而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同样需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这部分副本退回给原告方。 然而,实际上,具体的送达时间往往受到多种各类因素的影响,因此并非总是遵循以上所述的这种程序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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