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定义分居两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居满两年”这一概念是指夫妻之间自决定不在一起共同生活且互相违背婚姻责任之后的连续时长超过了两年。
这样的分居状况必须是由于情感不合所引发的,并且双方都具有明确的分居意图,同时在客观层面上也确实处于分居的状态之中。 在此期间,双方均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共同经济活动以及性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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