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过错方被诉求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情境中,其具体涵盖范围主要包括如下各个方面:
首先是一方当事人存在着重婚的不当行径; 其次是该方当事人有与他(她)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况; 再次则是该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对另一半施以家庭暴力的恶劣行为; 第四点则是该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表现出虐待以及遗弃家庭成员的残忍行径; 最后一种情况是该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出现其他极为严重的过失行为。 例如,某方当事人沉溺于赌博或吸食毒品而无法自拔,并且经过多次教育仍未能改正此类恶习,又或者是存在着严重的出轨行为,但尚未达到与他人同居的严重程度,以上种种行为均有可能被认定为其他重大过失。 这些行为对于婚姻关系产生了极其严重的破坏作用,给无过错方带来了极大的身心创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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