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如何处理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的处理程序一般如下:
首先,若双方能够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签署离婚协议并一起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在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将进入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待"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各方当事人需亲自赴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 如若经过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其中一方则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准予立案后,将首先进行庭外调解工作。 如调解无果,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案件进行正式审理。 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量夫妇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已经破裂、财产的划分、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诸多因素,最终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