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据要几份给对方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诉求的法律诉讼过程中,并未对必须向对方出示多少份证据作出硬性规定。
通常情况下,您应当将所有与案件相关且具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呈交至法庭,并且依据法庭所制定的规则和程序,适时地向对方展示或者交换这些证据。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双方能够在公正、透明的环境下展开诉讼活动。 然而,具体的处理流程需严格遵从于法院的指导原则以及案件的实际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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