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要离婚,女方不愿意,女方要求助哪里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主观上不愿同意离婚,建议首先尝试与男方深入交流,充分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想法和决策倾向,以期在稳定的基础上挽救这段婚姻关系。
若经过深入交谈仍旧无法达成共识,女方可考虑向所在地的社区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寻求协助,这些机构通常具备调解纠纷的职能。 除此之外,女方也可以向当地妇女联合会反映当前的困境,该组织将会为她提供必要的援助与支持。 倘若男方已采取民事诉讼方式提出离婚请求,女方需尽早挺身而出参与司法程序,认真搜集并整理与之相关的证据材料,明确向审理法庭阐述自身反对离婚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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