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重大疾病不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通常意义上讲,仅仅是患了严重疾病并不能成为决定性地阻止离婚发生的唯一因素。
诚然,在特定情境下,一方如身患重疾,并且这种疾病使得他或她的日常生活无法独立完成,需要依赖于另一方的照料和护理。 而倘若此时,另外一方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经过慎重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再做决定。 比如说,假如其中一方患有的是精神类疾病,并且在离婚之后无人加以妥善照顾的话,这样的窘境或许会对案件的裁决产生深远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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