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两年可以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中未能保持持续二年的婚姻同居期可作为判离的重要条件之一,然而并非所有情况皆适用这一原则。
若双方因情感不合而导致的分居超过两年时间,并且经过庭外调解仍然无果,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法院有权利也必须准许离婚。 然而,在这种情形下,提供支持分居的证据必须具备充足性以及明确性的要求,例如提供稳定的住所租赁证明、聘请知名的见证人进行详细诚恳的证词陈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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