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需要开生效证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离婚案件中,并不是所有的离婚裁判文书都必须获取生效证明。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涉及到房产过户等具体事宜时,当事人也许需要这一证明文件。 若未得到法院自动发放的生效证明,且当事人确实存在相关需求,那么他们完全有权向法院提出开具该证明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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